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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本科课程助教分配及管理条例(暂行)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7-09-30 】

1、助教安排的原则

(1)必修课优先,专业选修课人数多者优先;

(2)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,暂不考虑公选课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以及来华留学生单开课程;

(3)在不能满足按课程分配助教的情况下,尽量满足按教师配备助教的需求。

2、担任助教的条件

(1)品学兼优,具有管理协调能力;

(2)研究生非毕业班的学生,本科生一般为三年级的学生;

(3)优先考虑有经济困难的学生;

(4)已在其他岗位上勤工助学的学生,原则上不再安排其担任助教。

3、助教酬金的分配

按管理的学生人数分为以下几个等级:

(1)50人以下,研究生500元/月,本科生250/月;

(2)50-100人,研究生600元/月,本科生330元/月;

(3)100-150人,研究生700元/月,本科生430元;

(4)150人以上,研究生800元/月,本科生480元/月。

4、对助教的考核

任课教师定期填写助教考评表,学部将根据考核情况适当调整酬金。

人文社会科学学部

2015年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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